来源:招远市政府网
一年一度的腾讯“99公益”网络募捐活动将于9月7日至9日开启。我市现有持证残疾人2.2万人,他们是一个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的弱势群体。为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,我市各级残联组织、爱心单位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参与、奉献爱心,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2022年,市残联“99公益”网络募捐活动共募集善款27572.71元,用于扶持“罗峰如康家园”和“晨星如康家园”2处建设运营,累计为15名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、日间照料、社区康复等服务。本年度的筹款仍以助力“如康家园”建设为主,为残疾人提供一个融入社会、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家园,以集善“助语、助听、助视、助行、助学、启智、乐业、济困”8个项目为抓手,不断帮助残疾人朋友实现回归社会的愿望。
爱心所向,举袖成云;扶残助残,千古美德。市残联诚挚地邀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业伸出您温暖的双手,敞开仁爱的胸怀,踊跃参与“99公益日”活动。我们承诺:筹集的所有善款将按照规定用于我市“如康家园”残疾人之家建设及8个“集善助残”项目。
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:社会各界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业可通过线上、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捐款。
1.线上,在9月7日、8日、9日的10:00,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捐款:
2.线下,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捐赠。
收款账户名称: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
收款账户账号:3700 1616 2570 5006 0233
收款账户开户行:建设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
转账时须备注:“定向用于烟台市招远市某某如康家园”或“定向用于烟台市招远市某某‘集善启智’项目”等。
服务电话:0535-8063201(招远市残联)
相关链接:公益性捐赠抵税政策
(一)个人捐赠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
(二)企业捐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。
1.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(含县级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,用于慈善活动、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,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,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。
2.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,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%。
3.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,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,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。
4.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,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,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。 (记者 刘腾飞 通讯员 邢永俊)